尊敬的個體工商戶經營者:
您好!國家工商總局頒布的《個體工商戶年度報告暫行辦法》將于2014年10月1日起正式實施。這是一次重大改革,廢除了過去的每年驗照制度,改為年度報告制度,并向全社會公示相關信息,為能及時做好相關年度報告工作,現就有關問題告知如下:
一、年度報告報送的時間:2013年度報告于今年10月1日至2015年6月30日報送。2014年度報告于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6月30日報送。
今后,個體工商戶應當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通過安徽省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或者直接向所在地市場監督管理所報送上一年度的年度報告。當年開業登記的個體工商戶,自下一年起報送。
二、報告的方式:您可以通過網絡或者以紙質方式報送年度報告。電子報告與紙質報告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報送電子年度報告的,通過進入安徽省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后,按相關操作提示要求進行填報。報送紙質年度報告的,按相關要求如實填報《個體工商戶年度報告表》。紙質年度報告表,可通過省、市工商部門網站下載或直接向所在地市場監督管理所領取。
個體工商戶應對其年度報告內容的真實性、及時性負責。
三、報告內容的更正:通過網絡公示的個體工商戶如發現其公示的年度報告內容不準確,應當及時更正,更正應當在每年6月30日之前完成。更正前后的內容同時公示。
四、負責接收紙質年度報告的單位:轄區市場監督管理負責接收年度報告。
五、公示內容的社會監督: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發現個體工商戶公示的信息隱瞞真實情況、弄虛作假的,可以向工商部門或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舉報。
六、標記為經營異常狀態的情形:未按照規定時間報送年度報告的、年度報告隱瞞真實情況弄虛作假的或市場監管部門與個體工商戶無法取得聯系的,都將被標記為經營異常狀態,并通過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向社會進行公示。
七、恢復為正常記載狀態的途徑:未按照規定時間報送年度報告的,可以向市場監管部門補報紙質年度報告并申請恢復正常記載狀態;因年度報告隱瞞真實情況、弄虛作假的,可以向市場監管部門報送更正后的紙質年度報告并申請恢復正常記載狀態;因查無下落的,重新取得聯系后,可申請恢復正常記載狀態。
個體工商戶對其被標記為經營異常狀態有異議的,可以按規定向作出決定的市場監管部門提出書面申請并提交相關證明材料,申請恢復正常記載狀態。
八、監督檢查:市場監管部門每年將按規定隨機抽查個體工商戶年度報告。抽查的個體工商戶名單和抽查結果將通過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公示。
請認真閱讀國務院《企業信息公示暫行條例》、國家工商總局《個體工商戶年度報告暫行辦法》等相關法規規定,及時按規定報送年度報告。如有疑問,請及時咨詢所在地市場監管所工作人員或通過網絡直接向省、市工商局咨詢。
感謝您對我們工作給予的理解和大力支持、配合。
安慶市宜秀區市場監督管理局
二〇一四年九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