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多家知名品牌的螺旋藻保健食品被爆出重金屬含量超標,引發各界強烈關注。而在這場風波中,有媒體報道稱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先后公布的兩份螺旋藻保健食品報告出現結果不一致的情況,并懷疑第二份報告為企業公關后主管部門放寬標準所致。
昨日,國家食品藥品監管局在其官網發文,對此前外界的質疑作出了公開回應。對于媒體所提出的兩個報告結果不一致問題,國家食品藥品監管局方面解釋稱,監測和監督檢查是監管的兩項重要工作,兩者程序和作用不同,行政處理只能以監督檢查結果為依據,即第二份報告為準。
一個月內兩份官方檢測結果“打架”
據媒體報道,2月29日和3月5日,國家食品藥品監管局向地方監管部門下發通知,通報檢出鉛、砷超標的13家“不合格”螺旋藻生產企業和內容物欺詐的8家魚油生產企業名單。該名單中包括綠A、湯臣倍健、恩貝特光等多家知名企業。
3月30日凌晨,國家食品藥品監管局公布最新的抽檢結果,卻與原來的報告結果大相徑庭,原“黑名單”上的13家“不合格”螺旋藻生產企業僅剩1家產品不合格,而原先8家內容物欺詐的魚油產品變為3個為假冒產品,而其余產品檢查結果并未公布。
一個月內,同一個監管部門,卻發出迥然不同的檢測結論,引起輿論的不解和猜測。在此前的檢測數據通報中,只是公布結果,并沒有公布檢驗標準、檢測數據等具體內容,令公眾質疑兩次檢測的批號是否相同、檢測標準是否統一。
有媒體報道甚至認為,此次某些企業從“不合格”搖身變“合格”的背后,是企業“公關”的結果。《經濟參考報》在報道中稱,“這一事件也受到檢察機關的高度關注”,并稱3月底以來已經有北京檢察機關就相關問題涉及的瀆職、行賄、尋租等問題向該報記者了解情況,并調取了相關證據材料。
在報道中,該報引述“部分受訪專家”的說法,認為我國食品藥品安全問題層出不窮與“長期缺乏透明監管和有效監督的亂局”不無關系。對于外界的質疑,昨日,國家食品藥品監管局發布了《國家食品藥品監督局關于螺旋藻保健食品有關問題的回應》,對監測和監督結果不一致、螺旋藻類保健食品執行標準、鉛含量及審批情況做出了解釋。
螺旋藻鉛指標限量2.0mg/kg合規
兩次檢測結果不一致,其核心問題也浮出水面:究竟螺旋藻類保健食品的鉛限量標準是0.5mg/kg還是2.0mg/kg?
國家食品藥品監管局方面稱,2月29日通知所列不合格的13個產品是“監測發現的可疑產品”,其中9個產品來源于各地食品藥品監管部門的監測結果,判斷標準為鉛指標限量2.0mg/kg,其他5個產品來源于媒體報道(含1個重復產品)。這一表述,回應了此前外界所指責的“兩次檢測標準不一致”問題。
根據1997年原國家技術監督局頒布的《保健(功能)食品通用標準》,一般產品的鉛指標限量為0.5mg/kg,一般膠囊產品為1.5mg/kg,以藻類為原料的固體飲料和膠囊產品鉛指標限量為2.0mg/kg。
國家食品藥品監管局解釋稱,由于該標準未明確以藻類為原料片劑產品的鉛指標限量,且片劑產品的食用量與固體飲料相近,故以藻類為唯一原料的片劑產品鉛指標限量,以藻類為原料的固體飲料鉛指標限量2.0mg/kg的標準執行。
2011年國家食品藥品監管局就此類問題組織過相關專家進行討論,“專家一致認為,以藻類為唯一原料輔以其他少量輔料組方的產品(包括片劑),鉛指標限量為2.0mg/kg是科學合理的”。
國家食品藥品監管局強調,由于不同食品的每日食用量及其中鉛的含量不同,螺旋藻保健食品與一般保健食品的鉛限量不同。1997年頒布的《食用螺旋藻粉》(GB/T19619-1997)也規定,螺旋藻粉鉛限量為2.0mg/kg。目前,歐盟食品補充劑的鉛限量為3.0mg/kg。“因此,這一限量標準是安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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側面回應審批權力“過度集中”
此前媒體報道中指出,目前我國保健食品檢測機構的資質認定、檢測項目、檢驗標準和技術方法等全部由國家食品藥品監管局“說了算”。此前第二次抽檢的8家機構均為國家食藥監局業務指導下的各省市藥監局直屬事業單位,“本應作為第三方的檢測機構,其獨立性和客觀性難免讓人產生疑問”。
對于這些檢測機構的獨立,媒體質疑稱,“國家食藥監局……以‘中央財政補助資金’的選擇性投放來強化對檢測機構的控制力;通過聘任檢測機構的檢測員為‘餐飲服務食品安全專家’、‘保健食品安全專家委員’等手段與檢測機構的核心技術人員直接建立聯系。”
該媒體的報道認為,保健食品檢測流程還只是管中窺豹,事實上,保健食品從建章立制、行政許可、審評審批到市場監測、檢驗機構、行政處罰等所有環節,權力都集中在一個部門即國家食藥監局保健食品與化妝品監管司的手中。
在昨日的回應中,國家食品藥品監管局并未就“權力過度集中”的指控作出正面回應,只是詳細介紹了目前我國保健食品的審批體系和審評模式。
國家食藥監局方面強調,在審批流程上,“各相關部門和單位按照相關規定和法定程序開展工作”,而保健食品技術審評工作目前是以審評專家審評為主,每次參與審評的審評專家根據相關規定采取隨機的方式從審評專家庫中抽取,該局出臺了一系列監管辦法,“始終要求相關人員嚴格按制度辦事”。
在回應文章末尾,國家食品藥品監管局稱,“歡迎社會各界人士對保健食品監管中的違法違規活動和行為進行實名舉報”,并公布了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投訴舉報中心的地址和網址,承諾對存在的問題“決不護短,決不姑息,一經查實,堅決依法嚴肅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