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慶市殯葬改革工作領導小組通告(第 三 號)
日期:2014-04-23 17:17:57 來源:宜秀網 點擊:
一、嚴禁建造“活人墓”,已建的一律拆除,所涉財物損失不受法律保護。
二、在“活人墓”摸底登記基礎上,公示一周,無異議的,限期自行拆除。漏登、瞞報、弄虛作假的,一律從嚴追責。
三、山場權屬單位督促“活人墓”購買者在期限內自行拆除。逾期不拆除的,依法強制拆除。
四、大龍山林場作為試點,率先清除所屬范圍內所有“活人墓”。宜秀區政府組織實施,各級各部門各方面自覺服從、積極支持配合。
五、通告之日起,將“活人墓”偽裝成已葬墓穴的,對其組織者、參與者、山場權利人一律依法嚴懲。
安慶殯葬改革工作領導小組
簽發人:魏曉明
2014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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