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城鄉低保堅持“嚴格標準、依法保障、應保盡保、應退盡退、進退有序、穩步推進”的工作方針,努力做到宣傳程序到位、對象管理動態、資金保障落實,讓城鄉低保對象充分享受黨和政府的關愛。積極探索城鄉低保自然增長機制,把城鄉低保資金列入區財政預算,并根據財政收入狀況按比例增長,自今年1月1日起,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由320元/月提高到360元/月,農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由1600元/年提高到2100元/年。
二是一站式醫療救治堅持“規范、公正、方便、快捷”的方針,對居住在我區境內持有常住戶口的因病影響家庭基本生活的城鄉低保對象、農村五保供養對象和重點優撫對象。啟動醫療救助對象“一站式”管理服務,降低門檻,簡化程序,實行新農合、城鎮醫保報銷與醫療救助相結合,做到程序方便化、救助合理化、標準公開化,有效緩解了困難群體患病后生活困難的加劇。
三是孤兒生活保障工作按照“實事求是、應保盡保、動態管理、規范程序”的原則,嚴把孤兒認定、監護協議、生活保障金發放和資金監督四項關口,扎實做好孤兒生活保障各項工作。按社會散居孤兒每人每月不低于600元、機構集中供養孤兒每人每月不低于1000元的標準,及時足額地將全區36名孤兒1至10月的生活保障金21.6萬元打卡發放到位。同時在我市率先建立起區級領導結對幫扶孤兒制度,每位區級領導牽頭幫扶1名孤兒,從生活、學習、精神等各個方面給予關心幫助。(區民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