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認真落實《社區矯正實施辦法》和《適用社區矯正社區影響評估暫行辦法》,提高社區矯正銜接工作規范化水平,共同推動社區矯正工作順利開展,促進社區矯正公正、高效執法,5月15日,宜秀區法院與宜秀區司法局召開座談會,雙方就社區矯正工作中加強溝通協調、建立聯席工作機制、形成工作合力等方面達成共識。
一是進一步規范已決犯移交銜接工作。針對目前一些被告人被判處非監禁刑后不到司法行政機關報道的情況,區法院在對被告人宣告判處非監禁刑時,發放《接受社區矯正告知書》,書面告知其到居住地縣級司法行政機關報道的時間期限以及逾期報道的后果,通知居住地司法行政機關,并在判決書生效起三日內送達。每月定期核對管制、緩刑犯名單、接收情況等信息,防止漏送、錯送而造成漏管、失管。
二是建立非監禁刑罰社會調查評估制度。委托社區矯正機構對可能被判處非監禁刑罰的被告人開展判前調查評估工作,并將社會調查評估意見作為量刑的重要參考。同時,建立非監禁刑保證人制度,保證人大多是被告人近親屬,以便于隨時可以聯系到被告人,了解被告人的情況。建立司法行政機關社區影響評估意見書反饋制度,及時向區司法局反饋評估意見書采納情況。
三是建立社區矯正對象扶助疏導制度。幫助接受社區矯正的被告人做一名有益社會的公民是法院參與社會管理創新、延伸審判服務的一項主要工作,針對他們的生活經濟來源問題,我院將與司法行政部門積極聯系一些企業,嘗試建立對非監禁刑的被告人工作基地。通過舉辦社區矯正人員法制培訓班、回訪矯正對象等形式,把在審判實踐中摸索出來的教育感化挽救罪犯的一些行之有效的經驗做法,引入到社區矯正工作之中,從而增強矯正教育效果。
(區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