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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的潛規則還未完全破解,新的潛規則又潛入新的消費領域。5月31日上午,在廣東省消委會、羊城晚報和南方電視臺主辦的“2011年廣東‘十大消費潛規則’發布會暨‘消費與服務’論壇”上,消費者代表、律師、行業協會以及政府職能部門代表共商如何打破“消費潛規則”。一些新上榜的“潛規則”當場被“破解”。如針對網購索賠難、退款難問題,廣東網商協會秘書長黃子榮指出,廣東網商協會擬推出一個先行退賠基金,幫助消費者及時獲得退款。
廣東省工商局副局長、廣東省消委會會長馮湘勇表示,作為具有社會責任的媒體,羊城晚報參與挑戰潛規則,收集與反饋消費投訴,發揮輿論監督職能,幫助消費者維權,凈化消費環境。但令人擔憂的是:報道往往只能從個案上解決,整個行業的潛規則依然存在。
網購退款難?
協會設立基金先行退賠
潛規則內容:網購常遇貨不對板、以次充好、送貨延誤等現象,消費者維權卻面臨取證難、退款難、索賠難等問題。
廣東省網商協會秘書長黃子榮:廣東網商協會成立的目的就是規范行業秩序。第一,推出網商征詢服務平臺;第二,推動網商協會會員設立先行退賠基金,消費者要退貨又跟商家協商不來,協會監督基金先退款;第三,協會已申報了行業服務標準立項,規定怎么描述一個產品,怎么樣配送,怎么樣簽售等等,確保有規可依。
廣東省通信管理局副處長葉斌:網購經營單位必須履行對用戶做出產品信息公開的承諾,商品必須是正版的,一旦違規,可以依照經營條例罰款1萬—5萬元。
團購消費券逾期作廢?
霸王條款可撤銷
潛規則內容:消費者參與團購,雖獲一定價格優惠,但實際消費時發現商家相關服務也跟著“縮水”;此外消費者購買消費券后,由于出差、工作忙、預約不上或其他原因,造成團購券過期,團購網站卻不予退款。
廣東合邦律師事務所主任黃志威:團購表面上打了折,但是人更多了,所以實際上還是更賺錢的,服務縮水并不合理。團購的消費券由于各種原因沒辦法使用,從法律上講,商家不退錢是霸王條款,可以起訴到法院的。
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民一庭副庭長佘瓊圣:簽訂團購合同時,商家如果設置限制當事人權利的條款,就有提示和告知的義務,如果沒有盡到這些義務,導致消費者在不知情之下簽了合同,我認為這些合同是可以請求人民法院進行變更或者予以撤銷的。如果已經盡了告知義務,最后導致的情況如果是顯失公平的話,也可以撤銷。
家電被迫“二次消費”?
粵產彩電一律配底座
潛規則內容:購買家電,底座、支架、插頭、自帶管件等必需零配件卻需另外付款,安裝要求超過商家規定的,消費者也需另付款。
廣東省家電商會秘書長謝德盛:現在一些彩電廠家銷售彩電時,把彩電的主機和底座跟支架分開銷售,這種做法不是很合理。我可以負責任地告訴大家,廣東彩電行業很快會改變這種做法,以后出廠的彩電都配有座架。丟失最高只賠資費三倍?
此規不適用快遞
潛規則內容:快件延誤的賠償為免除本次服務費用(不含保價等附加費用)。快件丟失,也僅免除本次服務費用(不含保價等附加費用);沒有購買保價(保險)的快件丟失、損毀或者內件短少的,按照實際損失賠償,但最高賠償額不超過所收取資費的三倍。
廣東金領律師事務所趙漢根:快件實際上是運輸合同。快件“變慢”,應該叫作違約,國家或行業主管部門應出臺相關規定來彌補格式合同的不足。
廣東省郵政管理局副處長周旭:根據《快遞市場管理辦法》和《快遞服務標準》,對于賠償是有規定的。資費三倍賠償只適合于郵政,快遞不適合這一條。消費者寄快件的時候,一定要把快件單品名、數量等信息填好,對以后維權有利。
特定場所強迫高消費?
政府應干預“高租金”
潛規則內容:在機場、電影院、高速公路服務區等特定消費區域內,所銷售的物品或用餐價格比其他普通消費場所的價格高很多,許多消費者因沒得選擇被迫接受。
廣東踔厲律師事務所合伙人田子軍:無論高速公路的服務區還是機場候機樓配套的餐飲產品,都屬于公共事業配套,商鋪租金應該低于市場價,終端價也要政府干預,只要給予合理的利潤空間就可以。
高速拖車費“挨宰”?
霸權作怪
潛規則內容:高速公路拖車公司隨便開價、擅自提高收費標準,消費者不得不“挨宰”。
廣東踔厲律師事務所合伙人田子軍:根源在于交通部門的霸權主義。在我看來,車主的車在高速公路壞了,應該是車主跟拖車公司有交易關系,高速公路運營公司不是交易主體,高速公路運營公司就拖車業務進行招標,本身就是違法的。
汽車“捆綁式”銷售?
冷對“饑餓營銷”
潛規則內容:部分4S店要求消費者購買汽車后,必須通過該店辦理上牌手續、購買保險;或未經消費者同意,擅自添加相關配套物品(如玻璃加貼防爆膜),并強迫消費者付款。
北京盈科廣州律師事務所陳北元:大部分汽車4S店都采取“饑餓營銷”,造成“表面緊俏”假象,如果購買了搭售的產品,就可以優先拿車。消費者可以做的,就是冷靜,看穿4S店玩的伎倆。
輪胎是“易損件”?
應納入“三包”范圍
潛規則內容:汽車生產企業把輪胎作為“易損件”,排除在整車質量擔保責任范圍之外。
廣東大同律師事務所主任朱永平:舊輪胎翻新,國家產業政策是允許的。如此一來,購買新車時消費者人身安全是存在隱患的。汽車廠商以格式條款規定輪胎不“三包”,是不公平、不合法的條款,屬于無效條款。
廣東省汽車流通協會副秘書長王曉丹:輪胎是易損件,是屬于上游企業輪胎公司提供給汽車生產廠家的組件,汽車生產廠家并不自己生產輪胎。作為廠家應該站在消費者人身安全、財產安全角度。如果輪胎列入質保范圍,汽車廠家自然就會對輪胎有更好的監管與檢測。
身份證被濫印?
注明“復印無效”
潛規則內容:消費時個人身份證復印件被隨意索取,隱私安全存隱患。消費者在辦理房屋出租、銀行業務、開通電信業務、團購等日常消費中,常常被隨意要求提供個人身份證復印件。但是,商家卻無法保障消費者個人信息的安全,因個人信息被泄露導致消費者經濟受損的事時有發生。
廣東大同律師事務所主任朱永平:建議在《個人信息保護法》上對身份證復印件進行立法的保護。消費者在每一次提交身份證復印件的時候,要注明“復印無效”或者寫明特定的用途,降低被非法使用的風險。
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民一庭副庭長佘瓊圣:在民事糾紛中,如消費者證明其身份證信息被盜用,有關合同不是自己所簽,司法上是可以保護的。如果有證據證明相關的經營者泄露你的信息,也可以請求賠償。
超市“低標高賣”?
一旦發現罰款50萬
潛規則內容:超市以“低價標注”吸引消費者,但實際售價高于標注價格。
北京盈科廣州律師事務所陳北元:超市以“低價標注”誤導消費者,顯然侵犯了消費者公平交易權和知情權,是很典型的價格欺詐行為,消費者有權要求按商品價格兩倍來支付賠償。
廣東省物價局檢查局局長陳波:發改委還出臺了《不正當價格行為處罰規定》,一旦發現有超市“低標高賣”,最低罰款50萬元。物價部門將對超市進行監管,發現一個整改一個。